六十四卦对象覆象表 六十四卦对象反象。凡读《易》者须知,本象之旁有伏象;象正视如此,反则如彼。不然,《易》不能解。 除乾、坤、坎、离、颐、大过、中孚、小过,正覆不变外,余五十六卦,实只二十八卦。先儒谓上经十八卦,下经十八卦,以此。 上一章 目录 没有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