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古籍
  2. 唐玄宗文集
  3. 缓逋赋诏

缓逋赋诏

如闻关辅蚕麦,虽稍胜常年,百姓所收,才得自给,若无优假,还虑艰弊。其先欠百司职田,及诸色应合至蚕麦时征,已有处分讫。其公私旧债,亦宜停征,贫下百姓,有佣力买卖与富儿及王公已下者,任依常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