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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 國事類

藍玉北征

洪武二十年冬。聞漠北復立脫古思帖木兒為主。遣永昌侯藍玉討之。玉得降人脫脫等。言故元丞相哈喇章等亦遁入和林。乞進兵共勦。二十一年春。遣定遠侯王弼等七將軍從征。四月。聞虜主在捕魚兒海

【明本作『捕魚海』】

。兼程進至百眼井。哨不見虜。將還。弼曰。吾等深入。徒勞師旅。將何以復命哉。復進。偵知虜營在海東八十里。直薄其營。始虜以我軍乏水草。必不深入。大軍忽至。其酋太尉蠻子率眾拒戰。被殺。虜主與其子天保奴、知院捏怯來等遁去。獲其次子地保奴。妃子等六十人。及故太子妃、公主、吳王、代王等三千六十人。軍士男女八萬。得寶璽、金銀印、圖書牌面百五十三。車三千輛。馬駝牛羊十餘萬。又破哈喇章營。六月。獻俘京師。命有司給第餼養。既而有言玉嘗私元主妃。上怒曰。此豈大將軍為耶。元妃聞知。惶懼自盡。地保奴由是有怨言。因以遣使送琉球。二十二年六月。捏怯來等遣人受降。知虜主至和林。為也速失兒所害。此《實錄》之略也。可謂讐凶報千古。藍玉之功也。惜玉後累立功。以爵不負望。遂至謀逆誅。或云謀於私妃并張尚書之譖。皆非也。

國初忠臣

太祖之得天下。東征西伐。所至風靡。至有折將喪師之地。不過一二。惟陳友諒最為勍敵。殺略相當。故豫章有忠臣廟。康山有忠臣廟。外此又有無廟者。第二張士誠。第三征西雖名曰羌賊。征北雖曰元孽。多因王保保也。第四伐雲南梁王。第五伐蜀夏主。雖名為征伐。亦若追捕而已。至於拔元都。可謂不費一矢也。若浙之金華、處州。亦沒重臣數人。今逐一開出。庶知各有所係也。

趙德勝。 李繼先。 劉齊。 許圭。 趙德昭。 宋 潛。 牛海龍。 張子明。 張德山。 夏茂成。 葉思成。 趙天麟。 徐明。 葉琛。

已上一十四人。國初壬寅歲三月。南昌降將祝宗等復叛。癸卯夏。偽漢陳友諒圍南昌。文武諸臣與之戰死者。朝廷追念忠義。命有司立廟南昌城中。塑像。歲時祀之。

韓成。 宋貴。 王勝。 陳兆先。 李信。 姜潤。 丁普郎。 王鳳顯。 程國勝。后明。 常惟德。 王德。 王咬住。 朱鼎。 張志雄。 李志高。 汪清。 常德勝。 鄭興。 袁華。 昌文貴。 金昶。 陳冲。 王喜先。 汪澤。 丁宇。 逯德山。 羅世榮。 史德勝。 徐公輔。 劉義。 陳弼。 裴軫。 王理。 王仁。 曹信。

已上三十六人。國初癸卯歲四月。偽漢陳友諒以重兵自武昌來圍洪都。日久。守將大都督朱文正遣使告急請援。七月。上親帥諸名將。統舟師二十萬往討之。友諒解圍。東出鄱陽湖以迎我師。遇於康郎山。歷戊子、己丑、庚寅等日。連與大戰。是時諸臣皆奮擊。其間多效死者。友諒既滅。中書省以死事之臣列進。遂封贈勳爵有差。建忠臣祠於康郎山。設像其中。命有司歲時祭之。

朱文遜。

【死太平。】

俞廷玉。

【死安慶。】

賀興隆。

【死寶慶。】

葉琛。

【死洪都。】

張德勝。 吳昇。 吳晟。

【已上死采石。】

楊興。 孟良。

【已上死鄱陽湖。】

劉友仁。

【死池州。】

曾萬中。 曾粹中。 劉齊。 陳海。

【已上死吉安。】

夏德潤。

【死草坪驛。】

花雲。 許瑗。

【已上死太平。】

馮貴。

【死吉安。】

朱華。

【死洪都。】

趙中。 王鼎。

【已上死太平。】

謝真。

【死龍灣。】

右通廿有二人。亦因陳氏而死者。時事不一。俱見《實錄》、《功臣錄》、《龍飛紀略》。

俞通海。 楊國興。 劉聚。 李覺。 王國寶。 茅成。

【已上死姑蘇。】

廖永安。

【被擒死。】

桑世傑。

【死江陰。】

歐智大。

【死長興。】

周成。

【死餘杭。】

李夢庚。

【死紹興。】

耿君用。 耿瑞。

【已上死宜興。】

王成。

【死常州。】

劉成。

【死長興。】

右通十有五人。因張氏而死者。事實亦見三書也。

汪興祖。 朱顯忠。

【已上死文州。】

曾貴。

【死松潘。】

費成。

【死文州。】

何文忠。

【至楚死。】

右五人征蜀而死者。時事見《功臣錄》。

陳壽國。

【死慶陽。】

于光。

【死蘭州城下。】

劉益。

【死遼東。】

霍輝。 楊廣。 李清。 李實。 何應龍。

【已上死陝西。】

陳壽。

【死原州。】

劉林。 鄧瑜。

【已上死凉州。】

孫虎。

【死落馬河。】

周顯。 武慰。 魏實。 孫斌。 朱原。 杜榮。 張燿。 李傑。

【已上死沙漠。】

平定。 龐(祝去兄改亞)。

【死五郎口。】

孫興祖。

【死三不刺。】

曹良臣。

【死和林。】

劉廣。

【死永平。】

濮英。 章存道。

【死斷頭山。】

右通二十七人。征西征北而死者。時事不一。不能備述。俱見前二錄。

趙旺。

【死白水江。】

周旺。 李恭。

【死大理。】

費成。 狄崇。

【死雲南。】

徐榮。

【死曲靖。】

王禕。

【明本作「偉」】

吳雲。

【並奉使死。】

右通八人。伐雲南而死者。時事不一。不能備述。俱見《功臣錄》、《二忠錄》也。

胡大海。 王愷。 高子玉。

【已上死金華。】

王道童。 耿再成。 孫炎。

【已上死處州。】

嚴德。

【死台州。】

周迪。

【死廣西。】

胡深。

【死福建。】

林遇春。

【死廣南。】

關敏。

【死南海。】

宋國興。

【死南都。】

濮真。

【死高麗。】

朱文剛。

【死處州。】

曾封。

【死慶元。】

右通一十五人。各地死者。時事不一。不能備述。俱亦見前三書。

建文忠臣

建文間死節之士。予得諸文廟榜示奸惡官員姓名二紙。及傳於文獻者。共百廿四人。隨名考事。舊有私抄一帙。後為兵火所失。今思周武應天順人。夷齊甘死首陽。兩不相妨。況文廟嘗曰。彼食其祿。自盡其心。練子寧在。朕當用之。昭廟又曰。若方孝孺。皆忠臣也。乃肆赦宥其子孫。至天順間。雖建庶人亦宥之。善善惡惡。亦難揜也。又思楊文懿公嘗請輯建文中事。謂不可滅。則是史逸之矣。今謹錄其名氏官籍於左。有未知者缺之。待博識者補焉。

齊泰。

【溧水人。兵部尚書。】

黃子澄。

【分宜人。太常卿。】

方孝孺。

【寧海人。翰林侍講。】

謝貴。

【北平都司。】

張昺。

【澤州人。北平布政。】

葛誠。

【燕府長史。】

宋忠。

【鳳陽衛指揮。】

馬宣。

【都指揮。】

朱鑑。

【都指揮。】

曾濬。

【薊州衛鎮撫。】

彭聚。

【都指揮。】

孫泰。

【都指揮。】

耿炳文。

【濠州人。】

俞通淵。

【巢縣人。】

莊得。

【都指揮。】

楚智。 鄭華。

【臨海人。東平通判。】

黃觀。

【貴池人。禮部侍郎。】

王叔英。

【黃巖人。修撰。】

周是修。

【泰和人。衡府紀善。】

顏伯瑋。

【廬陵人。沛縣知縣。】

廖昇。

【太常少卿。】

王良。

【開封人。浙江廉使。】

曾鳳韶。

【廬陵人。御史。】

魏公冕。

【永豐人。御史。】

鄒公瑾。

【永豐人。大理卿。】

高巍。

【遼東人。】

王艮。

【吉水人。修撰。】

黃鉞。

【常熟人。給事中。】

王省。

【吉水人。浮梁教諭。】

王禎。

【即省子。夔州通判。】

陳迪。

【宣城人。尚書。】

劉政。

【蘇州人。沛縣教諭。】

練安。

【新淦人。都御史。】

侯泰。

【刑部尚書。】

郭任。

【丹徒人。戶部侍郎。】

盧迥。

【仙居人。戶部侍郎。】

暴昭。

【山西人。刑部侍郎。】

毛泰。

【吏部侍郎。】

黃魁。

【福建人。禮部侍郎。】

胡子昭。

【榮縣人。刑部侍郎。】

卓敬。

【瑞安人。戶部侍郎。】

茅大芳。

【泰興人。都御史。】

胡閏。

【鄱陽縣人。大理少卿。】

戴德彝。

【奉化人。左拾遺。】

盧原質。

【寧海人。太常少卿。】

廖鏞。

【巢縣人。散騎舍人。】

宋徵。

【宗人府經歷。】

陳繼之。

【莆田人。給事中。】

韓永。

【西安人。給事中。】

高翔。

【朝邑人。御史。】

董庸。

【御史。】

王度。

【歸善人。御史。】

巨敬。

【平涼人。戶部主事。】

甘霖。

【懷寧人。御史。】

鐵鉉。

【鄧州人。山東參政。】

王彬。

【兗州人。御史。】

崇剛。

【揚州衛指揮。】

陳彥回。

【莆田人。徽州知府。】

林嘉猷。

【寧海人。陝西僉事。】

鄭公智。

【寧海人。御史。】

程本立。

【崇德人。江西副使。】

葉惠仲。

【臨海人。主事。】

姚善。

【六安州人。蘇州知府。】

鄭恕。

【仙居人。蕭縣知縣。】

程通。

【績溪人。紀善。】

陳思賢。

【茂名人。漳州教授。】

盧振。 謝昇。 周璿。

【諸城人。】

黃彥清。

【國子博士。】

高不危。 牛景先。 張紞。

【富平人。戶部尚書。】

徐輝祖。

【魏國公嫡子。】

李堅。

【武陟人。駙馬。】

耿清。

【真寧人。御史大夫。】

龔泰。

【義烏人。給事中。】

陳性善。

【山陰人。禮部侍郎。】

平安。

【藁城人。都指揮。】

樓璉。

【金華人。侍讀。】

劉真。

【合肥人。都督。】

何福。

【都督。】

俞逢辰。

【水陽西鎮人。燕府伴讀。】

王璡。

【日照人。寧波知府。】

周縉。

【武昌人。典史。】

高賢寧。

【濟陽人。秀才。】

徐宗實。

【黃巖縣人。尚寶司丞。】

劉璟。

【青田人。谷府長史。】

吳惟原。 陳應宗。 林珏。 鄒君默。 曾廷瑞。 呂賢。

【俱漳州府學生。】

葉希賢。

【號雪菴。松陽人。】

高遜志。

【蕭縣人。少卿。】

吳高。 卜萬。 俞瑱。 馬溥。

【壽州人。都督。】

宋瑄。

【定遠縣人。〔明本作『定縣人』〕指揮。】

陳暉。

【洮州人。總兵。】

袁宇。

【壽州人。都督。】

孫鎮。

【合肥人。衛輝知府。】

薛嵓。

【閿鄉人。大理少卿。】

王稌。

【金華人。】

錢芹。

【蘇州人。行軍斷事。】

魏澤。

【溧水人。寧海典史。】

孫狗皮。

【徐州人。都指揮。】

小馬王。

【臨淮人。指揮。】

東湖樵者。 王公。

【隱東陽。】

彭二。

【北平都司。】

龔翊。

【崑山人。戍卒。】

朱旦?水。

【泰興人。長史。】

廖應龍。

【麻城人。右庶子。】

陳忠。

【鄞人。刑部主事。】

石撰。

【平定州人。寧府長史。】

鹽鈔

國朝頒鹽於民。而歲收其鈔。故曰鹽鈔。今鹽不頒而徵銀如故。何燕泉先生嘗論祖宗良法。不得推行。如鹽鈔一事。今徵銀又不停止。無一人言者。可慨也。予以何非可言者耶。不言。利國也。垂之書。利名也。燕泉亦有是哉。

本朝定都

太祖建都南京。和尚金碧峯

【明本作『金碧峯和尚』】

啟之。

【見《客座新聞》。】

成祖遷都北京。尚書李至剛

【明本作『李至剛尚書』】

啟之。

【見《野記》。】

宸濠逆謀始終略

宸濠。江右寧王名也。乃婢妾馮針兒生於成化十四年六月十三日。是夜。其祖靖王夢犬咬傷一家。明發。鴟鳴寢殿。王心疑之。忽生濠。王曰。此必妖孽也。命為渰死。其子以他女代而藏之。至八月。詭言別妾生男。即位後。信任羣小。烝氵㸒父妾。賄結朝廷權要。擠陷本省官員。誣害本宗叔姪。羅織各王金銀。招集四方流賊。劫掠官民財產。上下敢怒不敢言。又有術士李自然等。每稱八字好。當為天子。於是心事益橫。科道久聞。至正德十五年四月。御史蕭準輩交章劾之。朝差三堂往看。濠懼。乃定計以眾官謝生日酒時。借言有旨而後發逆。時巡撫都御史孫遂請看密旨。兵備副使許逵大爭罵之。當為所殺。遂禁三司。傳檄列郡。收各衙門印章。偽授文武官職。集兵四萬餘。號稱十萬。十七日。命內官涂欽率賊人吳十三等出為先鋒。往攻九江、南康。一時皆破。遂進攻安慶。為兵備都司楊銳、指揮崔文死禦。不克。七月一日。濠處分內事已定。祭旗。同妃自督兵出湖。併攻安慶。卜之湖神。不吉。縱火而去。不知提督汀贛都御史王守仁十五日豐城聞變。急回駐節。與知府伍文定協謀起兵。激以忠義。檄傳列郡。期於七月十四日會兵臨江樟樹鎮。

【明本無『鎮』字】

十九日。襲破賊之西山墳廠。二十日五更。七門發兵。一鼓而進。賊巢遂為齏粉矣。濠聞。回舟黃石磯。憮然自嘆。猶以金賞將士。二十四日。遣承奉劉吉等率賊交兵於東湖。官兵佯敗。誘之至八字腦。

【明本『腦』作『惱』。下同】

四面合擊。二十六日。妃子、輜重。同時溺水。濠為知縣王冕所擒。偽太師致仕都御史李士實、國師舉人劉養正等以次就縛。溺水斬戮者不可勝計。二十七日。追勦餘黨。官軍凱旋。自謀叛至終。不過五十餘日。生靈死者十萬餘。追憶濠生當戊戌。非犬乎。咬傷一家。則濠生時殘害石城、弋陽各府。致親叔姪禁錮死。後連及親王二三十人。非咬傷一家者乎。至言八字好者。乃八字腦。為受死之地。黃石磯者。王失基也。

【明本作『矣』】

雖濠之惡貫滿盈。理自族滅。亦豈非其大數哉。

彭趙二名

《太祖本紀》與各書云。太祖初至濠。寓滁陽王郭子興麾下。時徐寇有彭、趙

【明本作『趙彭』】

二人為元軍所敗。率敗卒

【明本脫『卒』字】

入濠。濠帥又有俞、魯、潘、孫

【明本「孫」字下有『名德涯』三字】

四人。皆為彭、趙所屈。然

【明本無『然』字】

俱與趙厚也。獨郭則與彭合。四人恃趙。擒王囚之。太祖聞之。挺身率眾劫王出。諸書皆不書彭、趙之名。蓋彭名早住。趙名均用。趙稱勇義王。彭稱魯淮王。後彭為趙併。趙殺毛貴。據有益都。不久。復為毛黨殺之。

君知天象

洪熙間星變。上召輔臣問知否。俱對不知。上曰。天命之矣。嘆息而起。明日。召楊士奇、蹇義諭曰。二十年為讒間。心甚艱危。賴皇考仁明。得至今日。吾去世後。誰復知吾三人者。

【楊、蹇。舊東宮官。】

踰月晏駕。成化間星變。亦召輔臣問識否。對以國家有禁。不知。上曰。禁外人。大臣豈可不知。據是。則本朝人君。必皆習知天象。

二十四王

太祖二十四子。生母五人。長懿文太子標。第二秦愍王樉。封西安。第三晉恭王棡。封太原。第四燕王棣。原封北平。今入繼大統。第五周王橚。封開封。高后所生也。第六楚王楨。封武昌。第七齊王榑。封青州。廢。第八潭王梓。第九魯荒王檀。封兗州。第十蜀王椿。封成都。第十二代王桂。封大同。第十八谷王橞。封宣府。

【明本『府』作『州』】

第二十二唐王桱。封南陽。第二十三郢王棟。封安陸。絕。第二十四伊王木?彝。封洛陽。皇妃所生也。第十一湘獻王栢。封荊州。第十三肅王木?英。封甘肅。第十九韓王松。封安東。第二十瀋王模。封潞州。皇貴妃所生也。第十四遼王植。封荊州。第十五慶王木?旃。封寧夏。第十七岷王楩。封寶慶。皇貴人所生也。第十六寧王權。封大寧。遷江西。今絕。第二十一安王楹。封安州。皇美人所生也。右天潢玉牒之數人。予得於顧尚書者。今魯府所刻玉牒。又以高后止生成祖與周王。因其不同。故錄出之。

朱亮祖

永嘉侯朱亮祖。《功臣錄》以其在廣東所為不法。番禺知縣上其事。上以功臣。但罷職。居江寧縣。後為病卒。子暹。先父卒。《御製文集》則曰。使鎮嶺南。擅權貪取。歸不服責。朕怒而鞭之。不期父子俱亡。就葬已責之地。觀此一事。則《錄》有不實者矣。

天子動與天合

嘗聞南京國子監將成。高祖空中望之曰。似蜈蚣形。他日奏監中多蜈蚣。不可居。遂命左首山可喚為雞鳴。必能食蜈蚣也。已而果無。又嘗命劉三吾圖所居山水來看。圖上。太祖笑曰。何用許多。但突兀處俱以筆抹之。無何。其山一夕為雷所震。突兀處悉平如前。毛

【明本『毛』作『猫』】

老人使為土地。遂至今無鼠。真可為動

【明本無『動』字】

與天合也。此與光武之冰合。宋祖命王審琦飲酒一同。是知創業之君非常也。

太祖義子

聞太祖初取天下。有養子十餘人。或為其至親。或因其年稚。或見其幼勇。俱使從其姓名。得其要地。遂使同將官守之。今見於史者。如朱文遜守太平而死。朱文剛守處州而死。朱文進則未見其下落。名特載於《龍飛紀略》。朱文忠後復姓為李文忠。乃甥也。朱文輝、朱文英後皆復姓為何文輝、沐英。因其幼而撫成者也。朱馬兒後亦復姓為徐司馬。惟朱文正。《實錄》、《功臣錄》俱未明白。據朱氏世德碑。乃姪也。世亦以為義子。非也。

神詩

洪武五年。中書右丞建昌王溥遣人奏稱。近督取材木於建昌蛇古巖。眾見巖上黃衣人歌曰。龍蟠虎踞勢岧嶤。赤帝重興勝六朝。八百年餘王氣復。重華從此繼唐堯。其聲如鐘。太祖以為不當信也。嗚呼。視天書封禪者遠矣。

黃伯固疏文

閩人黃鞏。字伯固。正德己卯為武選郎中。時朝廷有旨南巡。江西寧藩蓄逆已久。上下以為憂也。大臣科道。交章不聽。黃以其事出邊將江彬之誘。因疏六事。今錄其文。不惟見黃之文行真為可傳。而武宗一時之事可悉知也。其略曰。陛下臨御以來。祖宗之紀綱法度。一壞于逆瑾。再壞于佞倖。又再壞于邊帥之手。至是將蕩然無餘矣。天下知有權臣而不知有陞下者。寧忤陛下而不敢忤權臣。陛下弗知也。亂本已生。禍變將起。竊恐陛下知之晚矣。試舉六事。于今為至急者。為陛下陳之。其一曰崇正學。嘗聞先儒周敦頤有曰。聖人定之以中正。仁義而主靜。立人極焉。又曰。吉凶悔吝生乎動。吉一而已。動不可慎乎。故惟聖人為能主靜。惟君子為能慎動。仰惟陛下聰明天縱。有古帝王之資。然其所以盤遊無度。流連忘返者。無乃動之過乎。論思勤講之臣。職在格心。於是乎不能辭其責矣。伏望陛下高拱九重。凝神定慮。屏紛華。斥異端。遠佞人。招延故老。咨訪忠良。可以涵養氣質。薰陶德性。而聖學惟新。聖政日舉矣。其二曰通言路。嘗聞言路者。國家之命脈也。言路之通塞。國家之治亂係焉。切見近時臣僚奏牘。間或言及時政。往往匿不以聞。其或事關權臣。則又留中不出。而中傷以他事。夫古之明主。導人以言。用其言而顯其身。後世則不然。不用其言而反罪焉。今則又不然。不使其以言獲罪。而以他事獲罪。由是雖有安民長策。謀國至計。無因以達于九重之前。雖有必亂之事。不軌之臣。陛下無由而知之矣。天下焉得而不亂哉。伏望陛下以從善為心。以聞過為喜。如此則忠言日進。聰明日廣。雖亂臣賊子。亦將有所畏而不敢肆矣。其三曰正名號。嘗聞孔子有曰。名不正。則言不順。言不順。則事不成。禮樂不興。刑罰不中。民無所措手足。凡以名不正之故也。陛下近日以來。無故自稱為威武大將軍、太師、鎮國公。遠近傳聞。莫不驚疑。以陛下聰明智勇。上嘉唐虞。下樂商周。何所不至。顧乃自輕如此。奈宗廟社稷何。夫陛下自稱為公。誰則為陛下者。天下不以陛下事陛下。而以公事陛下。天下皆公之臣。而非陛下之臣也。伏望陛下即日削去鎮國公等名號。以昭上下之分。以明示天下之人。庶幾體統以正。而朝廷自尊矣。不然。古之天子。亦有號為獨夫與欲為匹夫而不可得者。竊為陛下懼焉。其四曰戒遊幸。嘗聞大禹曰。罔遊于佚。罔氵㸒于樂。周公告成王。毋氵㸒于觀、于佚、于遊、于田。《春秋》譏觀魚。終綱目書巡者二十九。皆譏也。陛下始時遊戲不出大庭。馳逐止在于南內。論者猶謂不可。既而幸宣府。幸大同。幸太原。幸陝西榆林諸處。所至費財動眾。州縣騷然。至使民間一夫一婦不能相保。陛下為民父母。何忍使民至此。虧損盛德。貽譏萬世。陛下自視為何如主也。近者復有南行巡狩之命。南方之民。爭先挈妻子以避去者。流離奔踣。敢怨而不敢言。即今江淮之饑。父子兄弟相食。天時人事如此。以休息愛養。猶恐不支。況又重以蹙之。其何不流而為盜賊。速而為死亡也哉。姦雄窺伺。待時而發。變生在內。則欲歸無路。變生在外。則望救無及。陛下斯時悔之晚矣。彼居位大臣。用事中官。親暱羣小。皆欲陛下遠出。而後得以擅權自恣。乘機為利也。其不然。則袖手旁觀。如秦人視越人。休戚之不相涉也。夫豈有一毫愛陛下之心哉。彼誠愛陛下。獨忍使陛下馳逐蒙塵。而莫之救止也。伏望陛下深維往事之非。翻然悔悟。下哀痛罪己之詔。與民更新。罷南巡。撤宣府行宮。示不復出。發內帑以賑江淮之饑。散邊軍以歸卒伍。斥不御之女以各還其家。雪既往之謬舉。收既失之人心。如是則尚可為也。其五曰去小人。嘗聞開國承家。小人勿用。自古小人用事。未有不亡其國而喪其身者也。謹按今之小人。簸弄威權。貪圖富貴者。實繁有徒。至於首開邊事。以兵為戲。使陛下勞天下之力。竭四海之財。傷百姓之心。至今紛紛未已者。則江彬之為也。彬本行伍庸流。兇狠傲誕。無人臣禮。臣等但見其有可誅之罪。而不見其有可賞之功。今乃賜以國姓。封以伯爵。托以心腹。付以提督京營之寄。此養亂之道也。彬外挾邊帥。內擁兵權。騎虎之勢。不亂不止。天下之人切齒唾罵。皆欲食彬之肉。彬不誅。天下之亂必自彬始。陛下亦何惜一彬以謝天下哉。伏望陛下大奮剛乾。將彬下諸廷尉。明正典刑。以為姦邪小人迷亂之戒。其六曰建儲貳。嘗聞漢人有言曰。太子天下本。本一搖則

【明本無『則』字】

天下震動。夫有本而搖。天下猶震。況於無本。其何以安。洪惟陛下春秋漸高。前星未耀。祖宗社稷之托。懸懸于無所於寄。方且遠事觀遊。屬犯不測之區。此必危之道也。陛下徒知收置義子弟。布滿左右。獨不能豫建親賢。以承大業。臣以為陛下殆倒置也。伏望陛下早及是時。將近時羣臣建儲章疏。通共檢出。宣示皇親勳舊及在廷文武大臣。共圖大議。即於宗室中遴選親賢一人。養于宮中。以繫四海之望。待他日誕生皇子之後。俾其出就外藩。如此則繼體有人。國本以固。實宗社無疆之休。惟聖明其留意焉。車駕員外郎陸震見其疏稿。願出署名以進。疏既入。自分必死。為書別知友。託以後事及收拾遺文。彬果大怒。欲必置之死。乃下詔獄。廷跪五日。杖百餘。除名。陸震死。鞏體極修羸。幸得甦。以詩遺弟曰。不用汝謀方至此。須知我道固當然。可謂萬死而不悔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