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○三 军机大臣奏发下明人奏疏遵旨掣出拟选各篇谨将原书呈请销毁片 六○三 军机大臣奏发下明人奏疏遵旨掣出拟选各篇谨将原书呈请销毁片 乾隆四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所有节次发下明人奏疏各书,除将拟选各篇遵旨掣出另办外,谨将原书仍行进呈,请旨销毁。谨奏。(军机处上谕档)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