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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漢官典職儀式選用一卷

漢官典職儀式選用一卷

孫星衍敘錄

隋志:漢官典職儀式選用二卷,漢衛尉蔡質撰。唐志蔡質漢官典儀一卷。諸書所引;又有作蔡質漢官典職、漢官典職儀者,皆後人省文也。陳氏書錄解題:漢官典儀一卷,漢衛尉蔡質撰,雜記官制及上書謁見禮式。李埴續補一卷。俱不傳。今錄成一卷,名從隋志。質字子文,蔡邕叔父。見後漢書蔡邕傳、晉書蔡豹傳。

漢官典職儀式選用一卷

清衛尉蔡質撰

清孫星衍校集

太尉,孝文三年置,七年省。武帝建元二年置,五年復省,更名大司馬。建武二十七年復置太尉。

太平御覽職官部

府開闕,王莽初起大司馬,後篡盜神器,

〔一〕

故遂貶去其闕。

續漢志補注

司徒本丞相官,哀帝改為大司徒,主司徒眾,馴五品。府與蒼龍闕對,厭于尊者,不敢稱府也。

續漢志補注、太平御覽職官部案:續漢志補注引「稱」字作「號」。

漢興,置大將軍、驃騎,位次丞相;車騎、衛將軍、左、右、前、後,皆金紫,位次上卿。典京師兵衛,

〔四夷〕

屯警。

〔二〕

續漢志補注

惠帝改太常為奉常,景帝復為太常,蓋周官宗伯也。

藝文類聚職官部、太平御覽職官部

五官

中郎解,其府對太學。

續漢志補注

中郎解,其府府次五官。

續漢志補注案:當作「次五官府」,誤倒。

三署郎見光祿勳,執板拜;見五官、左、右將,執板不拜。於三公諸卿無敬。

續漢志補注

虎賁中郎將主虎賁千五百人,無常員,多至千人。

案:太平御覽引「

多」上有「郎」字。

戴鶡冠,次右將府。又虎賁舊作「虎奔」,

〔三〕

言如虎之奔也。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賁,故名焉。

續漢志補注、後漢書孔融傳注、北堂書鈔設官部、太平御覽職官部

羽林郎百二十八人,無常員,府次虎賁府。

續漢志補注

謁者僕射

見尚書令,對揖無敬。謁者見,執板拜之。

續漢志補注

謁者

案:續漢志補注引無此二字。

〔四〕

出府丞、長史、陵令,

案:光武紀注引無此七字。

皆選儀容端正,任奉使者。

後漢書光武紀注、續漢志補注

南宮至北宮,中央作大屋,複道,三道行,天子從中道,從官夾左右,

案:太平御覽居處部引作「複道三行,天子按行中央,臺官從左右」。

十步一衛。兩宮相去七里。

後漢書光武紀注案:文選古詩十九首注引「南宮、北宮,相去七里」。

宮中諸有劾奏罪,左都候執戟戲車縛送付詔獄,在官大小各付所屬。以馬被覆。見尚書令、尚書僕射、尚書,皆執板拜;見丞、郎皆揖。

續漢志補注

正月旦,百官朝賀,光祿勳劉嘉、廷尉趙世各辭不能朝,高賜舉奏:「皆以被病篤困,空文武之位,闕上卿之贊,既無忠信斷金之用,而有敗禮傷化之尤,不謹不敬!請廷尉治嘉罪,河南尹治世罪。」議以世掌廷尉,故轉屬他官。

續漢志補注

少府符著出見都官從事,

〔五〕

持板。都官從事入少府見符著,持板。

續漢志補注

侍中,常伯,選舊儒高德,博學淵懿。

案:太平御覽引作「博學洞達」。

仰占俯視,切問近對,喻旨公卿,上殿稱制,參乘佩璽秉劍。員本八人,陪見舊在尚書令、僕射下,尚書上;今官出入禁中,更在尚書下。司隸校尉見侍中,執板揖,河南尹亦如之。又侍中舊與中官俱止禁中。

案:唐六典引下有「宿直廬在石渠門外」八字。

武帝時,侍中莽何羅

案:唐六典引作「馬何羅」。

挾刃謀逆,由是侍中出禁外,有事乃入,畢即出。王莽秉政,侍中復入,與中官共止。

案:唐六典引作「復止禁中」。

章帝元和中,侍中郭舉與後宮通,拔佩刀驚上,舉伏誅,由是侍中復出外。

〔六〕

續漢志補注、唐六典六、

〔七〕

太平御覽職官部

尚書令主贊奏,總典綱紀,無所不統,

〔八〕

秩千石,

案:藝文類聚引作「秩二千石」。

銅印墨綬。

北堂書鈔設官部、藝文類聚職官部

故公為之者,朝會(不)

〔下〕

陛奏事,

〔九〕

增秩二千石,故自佩銅印墨綬。

續漢志補注

尚書奏事於明光殿,省中畫古烈士,重行書讚。

初學記職官部

省中皆以胡粉塗壁,紫素界之,畫古烈士。

初學記居處部

〔一0〕

尚書僕射主開封,掌授廩給錢穀也。

北堂書鈔設官部

僕射主封門,掌授廩假錢穀。凡三公、列卿、將、大夫、五營校尉行復道中,遇尚書僕射、左右丞郎、御史中丞、侍御史,皆避車豫相迴避。衛士傳不得迕臺官,

〔臺官〕

過後乃得去。

〔一一〕

續漢志補注

尚書

典天下歲盡集課事。三公尚書二人,典三公文書。吏曹尚書典選舉齋祀,屬三公曹。靈帝末,梁鵠為選部尚書。

〔一二〕

續漢志補注

常侍曹

主常侍、黃門、御史事,世祖改曰吏曹。

續漢志補注

二千石曹

掌中郎官水火、

〔一三〕

盜賊、辭訟、罪眚。

續漢志補注

民曹

典繕治功作,監池、苑、囿、盜賊事。

續漢志補注

客曹

天子出獵,駕,御府曹郎屬之。

續漢志補注

尚書左、右丞典臺事,繩糾無所不

太平御覽職官部

左、右丞對揖,稱左、右君也。

〔一四〕

北堂書鈔設官部

尚書左丞總典臺中綱紀,無所不統。

續漢志補注、初學記職官部

右丞與僕射對掌授廩假錢穀,

〔一五〕

與左丞無所不統。凡中宮漏夜盡,鼓鳴則起,鐘鳴則息。衛士甲乙徼相傳,甲夜畢,傳乙夜,相傳盡五更。衛士傳言五更,未明三刻後,雞鳴,衛士踵丞郎趨嚴上臺,不畜宮中雞。汝南出雞鳴,衛士候朱雀門外,專傳雞鳴於宮中。

續漢志補注

尚書郎初從三署詣臺試,初上臺稱守尚書郎,中歲滿稱尚書郎,三年稱侍郎。

〔一六〕

案:北堂書鈔設官部、初學記職官部引下有「凡三十四人,選吏能者為之」。

客曹郎主治羌胡事,劇遷二千石或刺史,其公遷為縣令,秩滿自占縣去,詔書賜錢三萬與三臺祖餞,餘官則否。治嚴一月,準謁公卿陵廟乃發。御史中丞遇尚書丞、郎,避車執板住揖,丞、郎坐車舉手禮之,車過遠乃去。尚書言左、右丞,敢告知如詔書律令。郎見左、右丞,對揖無敬,稱曰左、右君。丞、郎見尚書,執板對揖,

案:此「對」字當衍,後同。

稱曰明時。見令、僕射,執板拜,朝賀對揖。

續漢志補注

尚書郎晝夜更直于建禮門內。

北堂書鈔設官部、初學記職官部、文選沈休文和謝宣城詩注案:「晝夜更直」北堂書鈔、初學記引作「夜直五日」。

〔一七〕

省閣下大屏稱曰丹屏,尚書郎含雞舌香,伏其下奏事。

太平御覽居處部

尚書郎入直臺中,官供新青縑白綾被,

〔一八〕

或錦被,晝夜更宿,帷帳畫,通中枕,臥旃蓐,冬夏隨時改易。太官供食,五日一美食。

〔一九〕

後漢書鍾離意傳注、北堂書鈔設官部、酒食部、初學記職官部、藝文類聚布帛部、太平御覽服用部、布帛部

〔二0〕

尚書郎直,太官供餅餌五熟。

太平御覽飲食部

尚書郎伯使二人,

〔二一〕

女侍史二人,皆選端正者。伯使從至止車門還,女侍史絜被服,

〔二二〕

案:北堂書鈔、太平御覽引作「潔衣服」。

執香爐燒熏,從入臺中,給使護衣服也。

後漢書鍾離意傳注、廣韻十一模注、北堂書鈔儀飾部、太平御覽服章部

〔二三〕

尚書郎懷香握蘭,趨走丹墀。

太平御覽香部

以丹(赤)

〔漆〕

地,

〔二四〕

故稱丹墀。

廣韻六脂注、文選西京賦注、魏都賦注、廣絕交論注、太平御覽居處部

尚書丞,郎見尚書,執板對揖,稱曰明公。

案:「公」續漢志補注引作「時」,見前。

尚書郎見左、右丞,對揖無敬,稱曰左、右君。

太平御覽禮儀部

尚書令、僕射,

〔二五〕

給赤管大筆兩枝。

〔二六〕

北堂書鈔藝文部

尚書令、僕、丞、郎,月賜隃糜大墨一枚,小墨二枚。

〔二七〕

北堂書鈔藝文部、初學記文部、太平御覽文部

楊喬糾羊柔曰:「柔知丞、郎鴈行,威儀有序。」

文選責躬詩注、與陳伯之書注

〔二八〕

尚書令史

皆選蘭臺、符節上稱

{竹閒}

精練吏有能為之。

〔二九〕

續漢志補注

御史中丞遇尚書郎,避車執板住揖,車過乃去之。

〔三0〕

北堂書鈔設官部、白帖七十四

中丞掌蘭臺。

北堂書鈔設官部

丞,故二千石為之,或遷侍御史高第,執憲中司,朝會獨坐,內掌蘭臺,督諸州刺史,糾察百寮,

〔三一〕

出為二千石。

續漢志補注

治書侍御史二人,治廷尉奏事,罪當輕重。

〔三二〕

北堂書鈔設官部

選御史高第補之。

續漢志補注

侍御史,秦官。周有御史,掌郡

案:當作「邦」。

國都邑,

案:當作「鄙」

萬民之治,

案:當作「及萬民之治令」。

〔三三〕

以贊冢宰。

北堂書鈔設官部

其二人者更直。執法省中者,皆糾察百官,督州郡。公法府掾屬高第補之,初稱守,漢歲拜真,出治劇為刺史、二千石,平遷補令。見中丞,執板揖。

續漢志補注

將作大匠

位次河南尹。光武中元二年省,謁者領之。章帝建初元年復置。

〔三四〕

續漢志補注

門候見校尉,執板下拜。

續漢志補注案:「下」當作「不」。

〔三五〕

五營司馬見校尉,執板不拜。

續漢志補注

越騎校尉

掌越騎。

續漢志補注

長水校尉

主長水、宣曲胡騎。

續漢志補注

射聲校尉

掌待詔射聲事。

〔三六〕

續漢志補注

司隸校尉

職在典京師,外部諸郡,無所不糾。封侯、外戚、三公以下,無尊卑。入宮,開中道稱使者。每會,後到先去。

續漢志補注

司隸詣臺廷議,處九卿上,朝賀處公卿下,陪

案:當有「位」字。

卿上。初除,謁大將軍、三公,通謁持板揖。公議、

〔三七〕

朝賀無敬。臺召入宮對見尚書,持板,朝賀揖。

續漢志補注

延熹中,京師游俠有盜發順帝陵,賣御物于市,市長追捕不得。周景以尺一詔召司隸校尉左雄詣臺對詰,雄伏于庭荅對,景使虎賁左駿頓頭,血出覆面,與三日期,賊便擒。

後漢書周景傳注

都官主雒陽百官,朝會與三府掾同。

續漢志補注

河南尹出考案,與從事同。

續漢志補注

詔書舊典,

案:續漢志補注引有此四字。

刺史班宣,周行郡國,省察治狀,黜陟能否,斷治冤獄,

案:後漢書光武紀注引此四句,「治狀」作「政教」。

以六條問事,非條所問,即不省。一條,強宗豪右田宅踰制,以強陵弱,以眾暴寡。二條,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,倍公向私,旁詔守利,侵漁百姓,聚斂為姦。三條,二千石不恤疑獄,風厲殺人,怒則任刑,喜則淫賞,煩擾苛暴,剝戮黎元,為百姓所疾,山崩石裂,妖祥訛言。四條,二千石選署不平,苟阿所愛,蔽賢寵頑。五條,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,請託所監。六條,二千石違公下比,阿附豪強,通行貨賂,割損政令也。

漢書百官公卿表注、續漢志補注

諸州刺史初除,比諸

案:此當有脫。

持板揖,不拜。

續漢志補注

諸州刺史上郡並列卿府,言「敢言之」。

後漢書朱雋傳注

立宋皇后儀

尚書令臣囂、僕射臣鼎、尚書臣旭、臣乘、臣滂、臣謨、臣詣稽首言:「伏惟陛下履乾則坤,動合陰陽。群臣大小咸以長秋宮未定,遵舊依典,章表仍聞,

時乃聽。令月吉日,以宋貴人為皇后,應期正位,群生兆庶莫不式舞。易稱『受茲介祉』,詩云『干祿百福,子孫千億』,萬方幸甚。今吉日以定,臣請太傅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、太常條列禮儀正處上,群臣妾無得上壽,如故事。臣囂、臣鼎、臣旭、臣乘、臣滂、臣謨、臣詣愚闇不達大義,誠惶誠恐,頓首死罪,稽首再拜以聞。」制曰:「可。」維建寧四年七月乙未,制詔:「皇后之尊,與帝齊體,供奉天地,祇承宗廟,母臨天下。故有莘興殷,姜任母周,二代之隆,蓋有內德。長秋宮闕,中宮曠位,宋貴人秉淑媛之懿,體山河之儀,威容照耀,德冠後庭。群寮所咨,僉曰宜哉。卜之蓍龜,卦得承乾。有司奏議,宜稱紱組,以臨兆民。今使太尉襲使持節奉璽綬,宗正祖為副,立貴人為皇后。其往踐爾位,

〔三八〕

敬宗禮典,肅慎中饋,無替朕命,永終天祿。」皇后初即位章德殿,太尉使持節奉爾綬,天子臨軒,百官陪位。皇后北面,太尉住蓋下,東向,宗正、大長秋西向。宗正讀策文畢,皇后拜,稱臣妾,畢,住位。太尉襲授璽綬,中常侍長樂太僕高鄉侯覽長跪受璽綬,

〔三九〕

奏於殿前,女史授婕妤,婕妤長跪受,以授昭儀,昭儀受,長跪以帶皇后。皇后伏,起拜,稱臣妾。訖,黃門鼓吹三通。鳴鼓畢,群臣以次出。后即出,大赦天下。皇后秩比國王,即位威儀,赤紱玉璽。

續漢志補注

正月旦,天子幸德陽殿,臨軒。公、卿、將、大夫、百官各陪朝賀。

〔四0〕

蠻、貊、胡、羌朝貢畢,見屬郡計吏,皆陛覲,庭燎。宗室諸劉雜會,

〔四一〕

萬人以上,立西面。位定,公納薦,太官賜食酒,西入東出。既定,上壽。計吏中庭北面立,太官上食,賜群臣酒食。貢事御史四人執法殿下,虎賁、羽林弧弓撮矢,

案:通典引作「挾矢」。

陛戟左右,戎頭偪脛啟前向後,

〔四二〕

左、右中郎將住東西,

案:通典引作「位東南」。

羽林、虎賁將住東北,五官將住中央,悉坐就賜。作九賓徹樂。

案:安帝紀注引無「徹」字。通典引作「散」。

舍利

案:安帝紀注引下有「之獸」二字。

從西方來,戲於庭極,乃畢入殿前,激水化為比目魚,跳躍就水,作霧

案:安帝紀注、文選西京賦注引「就」作「激」。

〔四三〕

障日。畢,化成黃龍,長八丈,出水游戲於庭,

案:通典引作「遨遊」。

〔四四〕

炫燿日光。以兩大絲繩繫兩柱中頭閒,相去數丈,兩倡女對舞,行於繩上,對面道逢,切肩不傾,又蹋局出身,

案:藝文類聚、太平御覽引作「屈身」。

藏形於斗中。鍾磬並作,樂畢,

〔四五〕

作魚龍曼延。小黃門吹三通,

案:太平御覽引「吹」上有「鼓」字。

謁者引公卿群臣以次拜,微行出,罷。卑官在前,尊官在後。德陽殿周旋容萬人。陛高二丈,

〔四六〕

皆文石作壇。激沼水於殿下。

案:藝文類聚引作「洛水」。

〔四七〕

畫屋朱梁,玉階金柱,刻鏤作宮掖之好,

案:太平御覽引下有「奇禽萬巧」四字。

厠以青翡翠,

案:太平御覽引「青」上有「丹」字。又下有「竟柱搆以水精」六字。

一柱三帶,韜以赤緹。天子正旦節,會朝百官于此。自到偃師,去宮四十三里,望朱雀五闕,德陽,其上鬱律與天連。

後漢書安帝紀注、續漢志補注、水經注穀水、通典禮、北堂書鈔樂部兩引,藝文類聚居處部、

〔四八〕

太平御覽樂部、居處部三引

陰太后崩,前有方相及鳳皇車。

北堂書鈔禮儀部、太平御覽禮儀部

十二陵今見在,河南尹無敬也。續漢志補注

案:「今」當作「令」,「在」字當衍。陵令者,太常屬官也。

〔四九〕

四姓侍祠侯。

〔五0〕

文選讓吏部封侯表注

宮中苑,

〔五一〕

聚土為山,十里九阪,種奇樹,

案:文選古詩十九首注引「宮中種嘉禾奇樹」。

〔五二〕

育麋鹿麑麂,鳥獸百種,激上河水,銅龍吐水,銅仙人啣盃,受水下注,天子乘輦遊獵苑中。

太平御覽居處部

宮北朱雀門至止車門,內崇賢門,內建禮門。

太平御覽居處部

洛陽二十四街,街一亭;十二城門,門一亭。

續漢志補注、太平御覽居處部兩引

校勘記

〔一〕

「篡盜」原誤作「篡漢」,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「篡盜」,故據正。

〔二〕

據諸本續漢石官志補注「四夷」二字。

〔三〕

「又虎賁」以下乃劉昭之語,孫輯引誤。

〔四〕

後漢書光武帝紀注亦無「謁者」二字,當依孫氏輯例作小字,以別於正文。

〔五〕

「符著」原作「符署」,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「符著」,故據改。下同。

〔六〕

「由是」原作「自是」,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「由是」,故改。又此句下唐六典尚引「靈帝時,侍中舍有八區,論者因言員有八人,未詳也」二十字。通典卷二一亦引蔡質漢儀曰「員本八人」。孫輯脫引。

〔七〕

「唐六典六」係「唐六典八」之訛。

〔八〕

「鋼紀」二字原誤倒,據書鈔卷五九、類聚卷四八引改。又孔本書鈔卷五九引「奏」作「事」,「統」作「綜」。

〔九〕

惠棟後漢書補注卷二四曰:「以漢官儀、漢官典職校之,乃『下陛奏事』,『下』訛『不』。」點校本從其說而改,今亦據以正之。

〔一0〕

此條初學記居處部有兩引,孫輯脫注。

〔一一〕

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「過後」上均復有「臺官」二字,孫輯脫,故補之。

〔一二〕

「梁鵠」原誤作「梁鴻」。鴻,明章時名逸士,豈能於靈帝時出仕!今據諸本引改。

〔一三〕

通典卷二一「中郎官」作「中都官」,是。

〔一四〕

孔本書鈔卷六0引作「尚書郎見左右丞,對揖無敬,稱左右君」。

〔一五〕

按孔本書鈔卷六0引作「左丞與僕射掌廩錢穀」,與續漢志補注異。然初學記卷一一作「右丞與僕射掌稟假錢穀諸財用」,文辭略增,而作「右丞」則與續漢志補注同。疑孔本作「左丞」,非。

〔一六〕

初學記卷一一「中歲滿」作「中滿歲」,「中」字屬上讀。

〔一七〕

初學記卷一一作「夜更直五日」。孔本書鈔卷六0則作「晝夜更直五日」,與孫案均異。

〔一八〕

孔本書鈔卷六0引作「青縑白綾牒布被」,類聚卷八五作「

青綾白綾被」,御覽卷七0七則作「青練白綾被」,諸載各異。

〔一九〕

後漢書書鍾離意傳注末有「下天子一等」五字,孔本書鈔卷一四三引亦然。

〔二0〕

此條御覽服用部有兩引,俱見卷七0七;布帛部亦兩引,一見卷八一六,一見卷八一八,孫注未詳。

〔二一〕

諸引中唯後漢書鍾離意傳注引作「伯使一人」。

〔二二〕

廣韻卷一上平聲十一模注作「給女史二人,著潔衣服」。

〔二三〕

「書鈔儀飾部」係「書鈔服飾部」之訛。又「御覽服章部」係「御覽服用部」之訛。

〔二四〕

諸引「赤」俱引作「漆」,故改。又孫注第一出處當作廣韻卷一上平聲六脂注。

〔二五〕

孔本書鈔卷一0四引無「令」字。

〔二六〕

孔本書鈔卷一0四「兩枝」引作「一雙」。

〔二七〕

初學記卷二一、御覽卷六0五均引作「小墨一枚」。又孔本書鈔卷六0引作「分墨一丸」,且列於上條之末,與他引皆異。

〔二八〕

文選注兩引俱作「應劭漢官典職」。

〔二九〕

點校本、殿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「有吏能為之」。

〔三0〕

孔本書鈔卷六二末句作「丞、郎下車,舉手禮平施也」。

〔三一〕

「督諸州」以下九字,又見書鈔卷六二,孫輯脫注。

〔三二〕

孔本書鈔卷六二「罪當」作「平罪」。

〔三三〕

孔本書鈔卷六二引有「及」字,無「令」字。御覽卷二二七「令」作「今」,屬下讀,是。又此兩引引書均作「漢官儀侍臣下」,孫氏從陳本書鈔人漢官典職,亦非。

〔三四〕

「元年」原誤作「二年」,諸本續百官志補注均作「元年」,故據以正。

〔三五〕

點校本、殿本續漢志補注即作「不」。

〔三六〕

點校本續漢百官志補注「事」作「士」。

〔三七〕

點校本、殿本續漢志補注「公議」均作「公儀」,此從汲本。

〔三八〕

點校本續漢志補注「其」上復有一「后」字。

〔三九〕

通典卷五八作「長秋太僕」。然後漢書宦者傳、靈帝紀均作「長樂太僕」,通典引恐誤。

〔四0〕

通典卷七0「陪」下有「位」字,疑此脫。

〔四一〕

通典卷七0「雜會」作「親會」當是。

〔四二〕

通典卷七0「啟前」作「陪前」。

〔四三〕

按續漢志補注、後漢書安帝紀注「就水」均作「嗽水」,文選西京賦注、通典卷七0、御覽卷五六九則作「漱水」。嗽、漱于此皆作盪口解。孫案非。

〔四四〕

後漢書安帝紀注作「遨戲」,御覽卷五六九亦同。

〔四五〕

通典卷七0「樂」上有「娼」字,御覽卷五六九作「唱」。點校本後漢書補作「倡」,甚是。

〔四六〕

通典卷七0作「陛高一丈」。

〔四七〕

御覽卷一七五亦引作「洛水」。

〔四八〕

此條類聚卷六二有兩引,孫氏脫注。

〔四九〕

點校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即作「十二陵令見河南尹,無敬也」。

〔五0〕

據文選讓吏部封侯表注補「侯」字。

〔五一〕

影宋本御覽卷一九六「中」引作「內」。

〔五二〕

胡克家本文選古詩十九首注「嘉禾」作「嘉木」,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