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○六比单(堂谕)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一三○四-一五 淡水分府陈,比催脱逃跑勇温天送,予以开释 比单承温程差李禄 计开 差带温天送比催吞没勇粮由。 〔堂谕〕开释。(朱书) 〔同治十三年〕十月十九日比(淡水分府陈)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