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八五具领状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○三--九 难妇之生母具领其女 具领状人黄江氏,今当大老爷台前,领得氏女黄富娘一名,回家安业,不敢冒领。所具领状是实。 〔批〕附。 私记 戳记 署分府何、给粤籍代书、金承恩戳记 同治拾贰年闰陆月十三日具领状人黄江氏(指印)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