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古籍
  2. 练兵实纪
  3. 第十六.责交通

第十六.责交通

练兵实纪-第十六.责交通

第十六.责交通

贼使入军,非主司辄与语者,及擒获敌人与来降者,并领见主帅,不得询问彼中事宜。若违问及因而漏泄者,军法重治。